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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护“非遗”招牌  检察亮剑正本清源
2026-08-20    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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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20

  近日,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办理一起商家冒用“非遗”招牌虚假宣传案件,以法治力量守护“非遗”文脉、规范市场秩序。

 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承载、凝聚地域特色的珍贵文化名片,具备独特的文化价值与品牌公信力。但部分商家为博取流量、抬高经营溢价,在未取得官方认定的情况下擅自冒用“非遗”名号虚假营销,既消解“非遗”文化的严肃性,也涉嫌不正当竞争,扰乱市场经营秩序。

  沙坡头区一家餐饮门店未取得省、市、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资质,不属于官方登记的“非遗”传承经营主体,但该店为吸引客流,擅自在门店招牌等醒目位置标注“非遗”字样,利用消费者对“非遗”文化的认可与信赖进行虚假宣传。此举不仅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,透支“非遗”品牌公信力,扰乱非遗正统传承秩序,还违背诚信经营准则,挤压合规经营商户的生存空间,破坏餐饮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进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

  为及时制止违法行为、筑牢“非遗”司法保护防线,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检察人员通过现场核查固定证据、梳理案情,精准锁定违法事实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相关规定,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督促其依法履职,对涉事商户依法进行查处。

  收到检察建议后,行政主管部门迅速履职,从严开展整治。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取证、完善证据链条,依法责令其彻底清除线上线下所有违规“非遗”宣传标识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。同时,行政主管部门以此为契机,在辖区内开展虚假宣传专项整治,重点排查“非遗”、老字号、荣誉资质等虚假宣传行为,全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。

  下一步,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将持续深耕“非遗”司法保护,深化检行协同联动,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与以案释法工作,严厉打击“蹭非遗”“傍名牌”等违法行为,以公益诉讼守护“非遗”文脉、净化市场环境,助力文化传承与市场法治双向赋能、良性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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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】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